京建發〔2015〕34 號
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委,東城、西城區住房城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各相關單位:
現將《2015年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執法監督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你們結合本區(縣)、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2015年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工作計劃及具體實施方案,并嚴格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附件:2015年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執法監督工作要點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5年1月30日
2015年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執法監督工作要點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積極深化改革創新,狠抓長效機制建設,全面推行“三位一體”質量安全執法監督模式,堅定不移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要求深入開展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準化等執法監督工作,不斷健全和完善本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執法監督治理體系,充分發揮“三位一體”執法監督模式“保”、“推”、“教”、“引”、“幫”作用,推進本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執法監督治理能力現代化,確保2015年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執法監督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二、工作目標
(一)嚴格依法行政,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推動建設工程五方主體責任落實,堅決杜絕重大質量事故,遏制較大以上安全事故,確保實現全年安全質量目標。
(二)推行執法監督程序化和標準化,推進工程質量安全管理信息系統整合,確保“三位一體”質量安全執法監督模式有效落實。
(三)健全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和制度,加強執法隊伍建設,規范行政執法行為,不斷提高執法效能,加大執法力度。
(四)圍繞現場安全質量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繼續完善質量安全狀況測評工作模式,提高測評結果在差別化監管、評標及評優評獎中的應用性,有效實現施工現場與建筑市場“兩場”聯動。
三、重點工作
2015年,市住房城鄉建設委依照法定的質量安全執法監督職責,在全面做好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施工現場質量安全執法檢查等工作的同時,以推動企業主體責任落實為核心,以質量通病治理和安全隱患排查為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貫徹執行住房城鄉建設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監督規定》(建質[2014]153號)的要求。
1.規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執法監督行為。
一是完善執法監督機構組織體系,明確施工安全監督崗位職責。二是健全施工安全執法監督工作制度,充分發揮安全質量狀況評估平臺等信息化管理的優勢。三是建立建設工程安全執法監督手冊,規范安全執法監督程序。四是建設專業結構合理,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熟悉掌握相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標準規范安全執法監督隊伍。
2.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執法監督,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一是抽查建設責任主體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督促各方切實履行安全生產職責。二是依托安全質量狀況評估平臺,以參建單位隱患排查為基礎,對企業和項目開展差別化安全執法監督工作。三是對發現安全隱患,責令責任單位整改,對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二)進一步完善執法監督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執法監督程序化和標準化。
1.統籌推進執法監督管理信息系統整合工作,提高執法監督效率,形成執法監督合力。
一是完成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執法管理信息平臺、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監管信息系統、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安全質量狀況評估信息平臺、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執法工作平臺的系統整合工作。二是完成質量安全執法監督一體化體系建設,解決質量安全執法監督信息系統分離、數據對接困難等難題。三是推動本市建筑市場和工程質量安全執法監督一體化工作平臺建設,盡快實現本市建筑市場“數據一個庫、監管一張網、管理一條線”的信息化目標。
2.推動區縣執法監督機構轉變執法監督方式,全面推行程序化和標準化執法監督新模式。
一是組織全市質量監督人員進行新版監督信息系統使用功能的業務培訓。二是在全市范圍內推行以科學制定執法監督抽查計劃為核心的標準化執法監督新模式,使執法監督工作更加科學化、標準化、規范化。三是以推動執行標準化執法監督為途徑,帶動區縣積極落實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推進質量行為標準化和實體質量管控標準化活動,落實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制度。
3.加強業務指導和考核評價,構建市區兩級監督機構有效的長效聯動機制。
一是充分發揮重點工程、軌道交通工程的示范引領作用,加強檢測工作對工程實體質量的管控優勢,充分發揮7天混凝土標準養護試件抗壓強度項目對把控混凝土實體質量的預警作用。二是推動全市執法監督機構落實《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執法監督檔案管理規定》,建立健全本市工程質量執法監督檔案工作制度和體系,提高執法監督機構檔案管理意識,提升執法監督檔案管理水平。三是加強區縣執法監督機構質量安全執法監督工作的考核評價工作,逐步完善考核評價相關指標,推動區縣執法監督機構不斷提高執法監督水平。
(三)進一步規范重點工程、軌道交通工程以及檢測管理等執法監督管理工作,形成部門協同聯動監管合力。
1.實現重點工程執法監督標準化、程序化,提高執法監督效能。
一是嚴格規范執法監督程序,加強與屬地安全執法監督部門的協同聯動,實現執法監督工作從經驗型執法向制度化、程序化執法的轉變。二是以日常質量執法監督抽查及質量專項執法檢查等方式有效構筑起質量網絡化執法監督體系。三是繼續堅持執法監督工作程序,完善部門聯動機制,用制度破解重點工程執法監督難題。
2.筑牢長效機制,推進軌道交通工程執法監督工作體系建設。
一是完善規范標準,夯實執法監督基礎,完成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軌道交通工程安全質量管理辦法》課題研究,做好軌道交通安全質量管理法規規定申報相關工作,組織制定《軌道交通建設工程驗收管理規程》、《北京市軌道交通工程資料管理規程》等地方標準。二是繼續開展質量安全狀況評估,促進狀況評估與執法監督深度融合,提升差別化、精細化管理水平,做好評估項目續報和預算申報工作。三是建立軌道交通工程執法監督、風險管理和隱患排查督導、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價三位一體執法監督。四是逐步推行落實“四不兩直” 執法監督抽查方式,探索建立軌道交通工程監督抽查和行政執法相對分離、過程質量執法監督和竣工驗收執法監督相對分離、“兩監”(監理和監督)聯動等工作機制。五是督促參建單位做好軌道交通全國迎檢、質量安全月、崗位技能競賽、節假日及重要時點安全保障等活動。
3.多形式多方法有效推進檢測管理執法監督工作改革創新。
一是加強對檢測過程的執法監督,從委托、試驗、檢測報告以及不合格結果上報等方面加強對7天試塊見證檢測的監督執法。二是對檢測機構進行能力驗證工作,采取檢測結果核查和集中比對的方式考核檢測機構試驗能力,確保檢測數據真實有效。三是對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進行有效差別化監管。四是建立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預拌混凝土生產質量駐廠監理動態執法監督機制,加強對駐廠監理的質量行為和主體責任落實的執法監督。五是加大對《北京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預拌混凝土承包商推薦名錄》企業的監督執法力度。六是逐步建立取消預制構件生產企業資質管理新常態下對其質量行為的執法監督方式。七是對生產軌道交通工程盾構管片,尤其是市政預制大梁的企業進行有重點、多頻次、全覆蓋的執法檢查。八是組織針對住宅產業化預制構件企業的專項執法檢查,促進產業化住宅健康發展。
(四)明確執法定位,加強執法監督制度建設,規范行政執法行為,不斷加大執法力度。
1.明確執法定位,突出工程質量安全執法監督核心工作。
一是以落實新《安全法》和《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地方立法為契機,深化事業單位改革為機遇,有效借鑒兄弟省市的經驗和做法,在簡政放權、減少行政審批改革的大形勢下,充分利用市區兩級質量安全執法監督力量,整合行政執法資源,統一執法監督人員身份,明確行政執法定位,建立執法監督長效機制。二是在我委牽頭制定的《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明確市、區(縣)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執法部門的定位。
2.建立健全各項行政執法工作制度和機制。
一是嚴格案卷審查制度,提高案卷審查質量,保證執法案卷合法合規。二是繼續完善專題執法會、執法培訓等制度,提高執法水平。三是進一步完善執法案件部門間移送工作制度。四是完善定期職責梳理制度,依據法律法規修訂及部門職能變化及時梳理,使執法行為依法有據、適用法律準確。
3.進一步嚴格履行執法程序,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一是按照法律法規履行職責,嚴格遵守執法程序,重點在雙人執法、權利告知、回避等方面規范執法行為。二是繼續堅持并規范錄像監控約談制度,確保執法行為具有可追塑性。三是要注重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及時告知當事人。四是合理行使處罰裁量權,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根據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危害程度等,在法律、法規和規章設定的處罰種類和幅度范圍內,做出適當的行政處罰。五是進一步嚴格要求市區兩級行政執法機構統一登錄執法信息平臺完成行政處罰行為。
4.全面實現差別化監管,不斷加大執法力度,有效提升執法效能。
一是繼續完善以測評為基礎、以抽查為主要方式、以執法為基本特征,通過測評覆蓋住面,通過測評基礎上的差別化執法突出點的網格化執法模式。二是定期組織開展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支撐體系、高大腳手架、臨時用電工程及建筑起重機械的安全專項執法抽查。三是落實市區兩級執法監督機構聯動長效機制,定期組織開展市區兩級聯合執法檢查。四是加大對偽造檢測數據的處罰力度,對偽造檢測數據行為零容忍,做到發現一起、處罰一起、公示一起。五是加大對預拌混凝土生產偷工減料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六是積極采取第三方檢測、實體回彈等檢查手段,加大現場施工養護防護不到位執法力度。七是完善工程質量安全執法監督通報會制度,加大執法公示力度,有效發揮警示震懾作用。就是加大執法監督相關公共服務購買力度,運用社會資源彌補CBD區域中國尊、北京新機場工程、通州新城核心區市政隧道工程等重點工程執法監督專業力量的不足,加強質量安全共同治理體系和能力建設。
(四)深入推行“三位一體”執法監督模式,推進工程質量安全治理能力現代化。
1.完善工程質量安全狀況測評工作,進一步發揮測評工作的基礎性作用。
一是督促各參建主體全面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促進參建各方提高自評真實性、客觀性,全面推動房地產開發企業落實質量安全狀況測評工作。二是不斷完成測評工作改革創新,夯實測評數據基礎,強化數據統計分析,提高測評結果的科學性、權威性、實用性。三是完善質量安全狀況測評信息平臺功能,改進工程執法檢查、測評檢查抽選原則,及時更新細化測評指標。
2.帶動區縣深入推進質量安全狀況測評工作,形成市區質量安全執法監督合力。
一是嘗試建立市區聯合執法檢查、測評檢查工作機制,統籌質量安全監督及網格執法檢查、測評檢查各項工作,加大檢查力度。二是完善全市質量安全狀況測評工作季度通報制度,形成本市工程質量安全管理良性競爭局面。三是研究制定區縣質量安全狀況測評工作考核指標,督促區縣全面開展測評工作,有效應用測評結果開展差別化執法監督。
3.深入開展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確保取得明顯成效。
一是加大對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的執法檢查,將企業法人授權委托書、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竣工后永久性標牌上傳等要求納入測評工作。二是結合本市建筑業企業資質及人員資格動態管理辦法及記分標準,研究制定建筑工程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安全質量責任十項規定具體實施細則。三是深入統計分析全市質量安全狀況測評數據,為建立本市建筑市場監管及誠信信息系統提供基礎。
4.全面落實質量安全隱患排查、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要求。
一是對工程質量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加大執法檢查力度,督促參建各方及時完成隱患排查并及時進行消除。二是完善質量安全狀況測評信息平臺功能,更加注重隱患排查及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實現閉合管理。三是申請專項課題研究,加快安全生產標準化與測評工作的有效對接。四是加大對漏、裂、沉等質量通病和現場多發違法違規行為的執法力度。
5.探索建立工程質量安全狀況測評與評標、評優評獎對接機制與施工現場、建筑市場“兩場”聯動工作機制。
一是充分發揮全市工程質量安全狀況測評結果的作用,為行業協會組織安全文明工地、長城杯等評優評獎提供參考。二是利用全市工程質量安全狀況測評排名結果,為市區兩級質量安全執法監督機構進行差別化監管提供依據。三是通過完善質量安全狀況測評工作,努力實現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狀況與建筑市場的有效聯動,真正構建以質量安全為核心的建筑市場信用體系。